工程学院院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及监督措施
工院【2013】4号
为了加强工程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促进学院的和谐发展,根据《纽约国际967线路测试校务公开实施细则》和《纽约国际967线路测试校务公开监督评议考核实施细则》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公开的范围
院务公开的范围原则上面向本院教职工和学生。
二、公开的主要内容
(一)学院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、规章制度以及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及实施情况。
(二)学科建设:包括规划的制定及实施情况,经费的分配及使用情况。
(三)教学工作:包括教学相关经费使用情况,教育、教改立项情况,教学成果获奖情况。
(四)科研工作:包括各级项目的立项情况,科研成果情况。
(五)人事工作:包括系(室、中心、所)负责人的任免情况,人员调动或调整情况,岗位津贴的分配办法及发放情况,年度考核的标准、程序及结果,评优选先的条件、程序及结果。
(六)人才队伍建设:包括规划与工作方案,人才引进情况等。
(七)财务管理:包括年度预算方案,学校划拨经费以及各种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。
(八)学生工作:包括“奖、贷、补、减、勤”的相关规定及结果,各种先进评比条件、程序及结果,毕业生就业信息,学生党员发展的条件、程序及结果等。
(九)其他需要向师生员工执行院务公开的事项。
三、公开的形式
院务公开要根据公开内容的性质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。
(一)通过召开学院教代会、教职工大会或党员(代表)大会进行。
(二)通过学院公告栏、网站、教工QQ群等渠道公布。
(三)根据上级或学院的要求,定期或不定期对有关事项进行通报。
四、成立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
领导小组成员:由院长任组长,党委书记任副组长,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、办公室主任、党委委员、双代会代表、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(或团委书记)共10人组成。
成立监督小组,加强工作监督,确保把院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。监督小组成员:由工会主席任组长,成员由学院党委纪委委员、工会小组长、教职工代表等5人组成。
五、监督措施
(一)监督小组要及时收集教职工对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分析研究后,及时下情上达、上情下达,并做出回应。学院工会每学年组织1次对院务公开工作的民主评议,并将评议结果在学院范围内通报。
(二)为便于师生员工的监督,学院设立院务公开意见箱和监督电话。对有关的意见与质询,学院要指定专人及时做出答复和处理。
(三)对院务公开弄虚作假、搞形式主义的,一经发现,进行批评教育、责令改正,情节严重,造成恶劣影响者,根据有关规定报学校处理。
六、实施日期:
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实施。
附件:工程学院院务公开一览表
工 程 学 院
2013年5月2日
附:
工程学院院务公开一览表
公开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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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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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 开 形 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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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
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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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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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Q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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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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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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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划、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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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院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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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科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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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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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院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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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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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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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院教职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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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才队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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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院教职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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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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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院教职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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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初(年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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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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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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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电话:2383020
监督邮箱:gcxy111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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